广州深圳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上限
易社保2019年05月20日阅读 4245
根据《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目前为5782)的3倍,即17346元。
5月起,企业职工养老缴费基数变更,深圳新基数范围为:2200-17346(原为2200-25044);广州新基数范围为:3469.2-17346(原为4004.8-20004)
再次说明,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应用日期为19年5月和6月,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将根据统计部门新公布的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数据计算确定2019社会保险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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