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小易多多
(“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联网平台)
乙方:您
(指小易多多会员,即过小易多多认证、符合《小易多多会员协议》规定的条件并在小易多多网站/APP注册成功,使用小易多多缴纳的主体。)
1、本条款的缔约主体是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与提供人事事务代理服务的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小易多多)。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您使用小易多多缴纳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2、您同意遵守小易多多官方公示的《小易多多会员协议》及其修订的内容,且同意并清楚小易多多重要提醒内容:小易多多不承接正在住院、患重大疾病、孕期、全休或半休期等特殊人员的代理业务。如有隐瞒、或您有任何违反本条款的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由您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易多多向您提供社保及公积金相关服务,双方为人事事务代理关系,不具有任何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小易多多与您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用人、用工关系。
4、您不得以小易多多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小易多多作为您的用人/用工单位),且不得向小易多多主张劳动关系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资、工龄、年假、劳动合同等,您存在上述行为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小易多多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小易多多缴纳的城市,若已受理(即已申报到社保/公积金系统)或参保成功,均无法取消订单或申请退款,请您确认无误后再行下单。
6、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申报或申领工作以及其他社保或公积金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存在而产生的生育津贴、生育报销、工伤保险待遇、失业金等相关社保福利,或公积金提取、转移等公积金待遇)的办理,不属于小易多多缴纳范围,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不得要求小易多多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7、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的各类社会补贴类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人才补贴、大学生补贴、租房补贴等)的办理,不属于小易多多缴纳范围。 小易多多无法提供任何形式上加盖公章的合同、证明、材料等,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不得要求小易多多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8、小易多多不为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您的所有社保及公积金缴交情况均能够自行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查询。
9、小易多多缴纳城市的办理时效以各城市社保局、公积金系统实际可操作时间为准,正常于小易多多可缴纳月份(申报月份)的月中开始陆续操作,若有新单位缴纳,请您及时登录小易多多平台点击申请停保,小易多多将根据您提交的申请进行申报反馈。因停保需走官方流程,无法保证当天完成,由于官方停保流程无法当天完成而导致断交等其他问题,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您新增参保需按小易多多系统流程填写资料,如因您未仔细阅读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参保月份错误及其他情形,导致您断保/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等,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若您在小易多多系统显示的参保截止时间前,您未进行续保操作并缴费成功,小易多多将给您做减员处理,若导致您断缴,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若存在办理中的业务(如您需修改参保信息、更改参保类型或修改证件信息等),您须在小易多多系统显示的参保截止时间前进行续保操作并缴费成功,否则因此导致您断缴/业务办理失败,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如经社保局、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发现您提供的参保信息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小易多多将默认以社保局、公积金中心确认的正确信息为您参保,由此产生的差额费用,须由您自行承担。
14、如当地政府规定相关政策公布后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参保单位仍须为您(包括您委托服务人员以及您已离职员工)补缴差额的,您在接到小易多多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小易多多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结算。本条规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原因而免除您的义务或责任。
15、小易多多为您的社保、公积金申报成功后,您可享受相关社保、公积金待遇的时间以当地具体政策规定为准。您需明确知晓并同意,您付款日期不等于您成功参保日期,您付款后至首次成功参保期间产生的医疗无法报销,小易多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